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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开通青黄驳船直通模式

更新时间:2010-5-11 15:13:26
“多亏了海上巴士的开通,为我们公司大大节省了运费和时间,我们的业务量才能在这么严峻的形势下迎难而上,这对公司今后的发展帮助实在太大了!”山西太钢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的张总激动地对记者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张总所说的“海上巴士”,是2009年6月起大港海关为促

进港口及地方经济发展,减少青岛地区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物流成本而推出的支持港口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在青岛海关已成功运作的海运直通模式的基础上,针对大港口岸物流现状量身打造的驳船直通模式,主要是利用驳船实现货物在青岛、黄岛间自由驳运。

    2002年青岛港外贸集装箱西移后,80%的集装箱班轮航线移至前湾港,青岛腹地多数企业进出口货物必须经由胶州湾高速或其他陆运方式运抵前湾港进出口。青岛是个多雾的城市,赶上雾季,陆运时常受阻,驳船运输受大雾影响较小,基本可以保证通行顺畅。内蒙古乌海蓝星玻璃有限公司的业务部赵经理欣喜地告诉记者:“有了海上巴士,我们再也不用望雾兴叹,担心被甩货了,现在出口货物全部走驳船,都能按时运抵码头前沿。”

    驳船直通模式的另一个优势是减少了运输里程,增加了运载能力,为企业大大降低了物流成本。青岛至黄岛间陆运主要依靠胶州湾高速,全程约70公里,而海上距离仅13公里。举个简单的例子,从河南以铁路方式直接运输到青岛大港的出口货物,以货物抵达大港后计算物流成本,如果采用驳船运至前湾港, 40’集装箱成本为300元,20’集装箱成本为150元;如果通过陆路运输到黄岛, 40’集装箱成本为1300 元,20’集装箱成本为1100 元。驳船直通模式每集装箱可为企业节大大节省费用。(王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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