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保税港区批复后,引发中外企业和投资商的高度关注,尤其是在首次政策说明会之后,更多企业有意进一步了解青岛保税港区功能政策、操作技术细节或咨询、查询渠道与方式,与此同时,海关、外汇、商检及保税区管委在相继出台了管理办法和财政支持政策之后,又在不断地对一些新的功能、政策进行探索、突破,在此,我们就政策说明会中推出的一些相关政策进行粗线条的解读,并对部分可能增加的功能和可能突破的政策,予以介绍和展望
区域经济的“境内关外”优势
青岛保税区物流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在封关运作以后,国内货物一入保税港区,就视同出口,就可以马上申请退税,突破了以前必须要货物离境方可退税的限制。一般来说,由于进口环节税往往是一个比例不小的数字,所以,这一政策的实现,将大大加快出口企业的资金流动速度,有效降低企业的商务成本,为外向型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创造出良好的客观环境。
而海关方面有关人士则解释说,在封关运作后的保税港区内,将真正实现货物的自由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办法》(暂行)规定,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可以开展九个方面的业务,即:保税仓储、保税加工、全面发展港口作业、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研发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以及经海关批准的其它业务。也就是说,保税港区内货物的仓储、加工、流通等,将是无关税、无障碍的。而如果没有保税港区,集装箱只能在口岸整箱进出,这使一些需要进行拆箱、拼箱而转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货物,只能舍近求远,选取国内其他的保税港区或者国外的自由港作为中转,这样,必将提高口岸的物流成本,大大限制港口功能的发挥,削弱港口的吸引力。而集装箱吞吐量的多寡,则是一个口岸能否成为国际航运中心的主要标志。
保税港区的最大特点,就是通关的低成本和灵便性,上述突破,可以说,将使保税港区真正实现“境内关外”的区域经济优势。
据了解,通关的低成本和灵便性,还体现在诸多的技术细节上。比如,实施分类申报、突出重点的报关模式。海关对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对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予以保税。也就是说,进口的一般货物采用备案清单申报,减免税货物采用报关单申报,还有部分货物采用舱单申报。
比如,还可以实行集中申报。经海关核准,区内企业可以办理集中申报手续。实行集中申报的区内企业应当对1个自然月内的申报清单数据进行归并,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次月底前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
还有,对在保税港区内进行仓储、配送、分拨和加工的货物,凡属保税港区和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出口货物入区即可签发出口退税证明;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动,实行电子报备;对在保税港区内从事保税加工业务的企业,不实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海关对区内货物以查代核,实现实时管理和动态服务。
这些措施,无疑可以进一步降低保税港区企业的通关成本,加快资金流转,提高通关效率。
另据介绍,保税港区内企业生产的供区内销售或者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保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青岛保税区海关办事处姜在奎主任说,已有企业计算过,每年从我国流失到韩国釜山的中转箱量为580万标箱,仅装卸费一项每年就损失4亿多美元。青岛保税港一旦运营,所具备的中转功能,就可以吸引其中的大量国际集装箱货源,为我们的口岸带来新的繁荣。
外汇政策“基本一步到位”
保税港区的外汇管理,可以说迈出了一大步。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出台的《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对现行适用于不同保税监管区域的多项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整合,这些“新政”的开放度,前所未有,比如放宽区内企业购汇限制,比如简化国际收支申报手续,比如资金流和物流分离等企业最为关注和欢迎的内容,可以说,基本实行了“一步到位”。这样,只要保税港区封关运营,外汇流通的制度性障碍,就将基本消除,区内企业经营,一开始就会在外汇流通方面,有一个十分有利的环境,它必将因此大大促进保税港区功能的拓展和巨大潜力的发挥。
“新政”不仅仅局限于保税港区区域内,还统一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进行了必要的“辐射”和“延伸”,以便利区内企业贸易投资,更加方便区内企业运作,满足企业经营和创新的需要。
《办法》规定,自生效日起,继续保持区内外汇管理政策优势。区内企业与境外从事货物交易,无需办理核销手续。区内企业和境内区外企业交易,可以人民币或者外币计价结算等。
《办法》的出台,还一次性解决了资金流和物流不可分离的问题。“境内区外企业购买区内货物,凭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可以向区内企业支付,可以直接向境外支付,也可以向其他境内区外货权企业支付。境内区外货权企业收到前述境内区外企业的外汇后,按规定凭入账通知或者结汇水单等凭证办理核销手续。”这些政策,可以有效解决特殊经济区域物流和资金流不对应带来的支付不便问题,并放开部分特殊经济区域的购汇额度限制。这样,“特殊经济区域贸易基本上非常便利,以前对资本项目有一些限制性条款,现在基本跟区外一致,以前保税物流园区的一些优惠政策今后在保税港区都可以用。”外汇部门负责人表示。
在这些突破的基础上,“离岸金融业务”的突破也将指日可待。这是进驻保税港区企业最为期盼的一件事,也是保税港区竞争力的一个必要条件。
当前,国际上自由贸易区(自由港区)的离岸金融中心和离岸金融业务,早已成为通行的做法。目前我国所批复的保税港区和国际上的自由贸易区相似,所以,应该具有这方面的职能。
所谓的“离岸金融业务”,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从严格意义上讲,离岸金融也就是不受当局国内银行法管制的资金融通,无论这些活动发生在境内还是在境外。离岸金融业务对于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形成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目前上海正在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拟在洋山保税港区发展离岸金融业务,不但要发展离岸银行,还要发展离岸资产管理业务,而且提出,应借助港区的优势,发展有关海运的保险和再保险。
同时,天津日前也宣布说:滨海新区正在按照国家的要求,采用国际上自由贸易区通行的做法,在金融方面先行先试。离岸金融业务正在研究之中。
离岸金融业务,企业所需,大势所趋。据了解,青岛也正在利用保税港区的优势,积极上报申请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工作。
国检部门提前进行“预演”
国检部门为保税港区设计的配套监管举措,已经不断地开始“预演”,其运行实施,积极有序。
黄岛检验检疫局认为,作为国家口岸的重要监管部门,有责任积极创造条件,助推保税港区规划建设。日前,他们先行出台了一系列举措,诸如实行入区货物一次性检验检疫、出区验证放行;区外查验、区内放开;转口免验、港库直通;集中报检、简化程序;电子核销、视频监管等新模式,努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确保促进青岛保税港区建设。
他们与保税区管委密切协作,在近年各种硬软环境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保税港区货物电子核销系统和检验检疫网络监控系统,通过网络进行远程监控,结合电子核放信息系统,实现检验检疫机构对仓储企业的出库、入库、装卸、简单生产加工等全过程的不间断的有效监管,并实现电子核放。
他们不断把区港联动的试点方案落到实处,对境外进入保税物流园区的货物实现“直通关”。允许进境货物连同木质包装先运抵物流园区再实施查验,减少货物滞港时间,降低进口成本。对出口复进口的“一日游”货物,实行入区免于查验,出区时不再实施检验,免收检验检疫费,查验后直接签发通关单放行的办法。这一办法降低了企业成本,为促进园区物流业务领域升级注入了新动力。
他们对进口食品实行“关前检验”新模式,实现“零待时”通关。根据保税港区的特点,他们对入境仓储类食品实行集中报检、集中检验、检验合格出区时进行分批核销的通关新模式,做到出区时随报检、随核销、随放行,真正实现“零待时”通关,可为企业节省1-2周的时间,并节约大量仓储费用。
根据保税区进口棉花超市的运营需求,逐步实现了进境棉花的一次性检验检疫模式,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区域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另外,他们还实行了加强风险分析、诚信体系建设和推行名牌战略等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对监管区内的高新技术重点项目,成立工作组,提前进入,从立项、设备引进、安装调试、产品出口各环节全过程支持;对于先进技术装备、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及大项目配套设备设施等的进口,提供绿色通道等便捷的检验检疫措施。
积极的财政支持 内外资无差别对待
为保持吸引投资、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政策的连续性和促进保税港区功能开发,服务于航运中心建设的需要,近期,保税区出台了《青岛保税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以“免二减三”为基础,保持在周边地区给予企业最优惠的支持政策,使内外资统一,达到区内内外资企业无差别对待,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办法》规定,“区内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年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和利润等形成的区级财力部分,前两年给予100%支持,后3年给予50%的支持。”此条款对于内外资企业具有“普适性”。
《办法》重点对保税区及未来保税港区发展特色产业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中规定,在保税(港)区内注册设立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从营业之日起,形成区级财力部分,前两年给予100%的支持,后3年给予50%的支持。同时,不受注册时间限制。区内企业从事船务、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与软件业、港航服务、物流、文化体育与娱乐、租赁、商务服务、服务外包、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从设立年度起,形成区级财力部分,前两年给予100%的支持,后3年给予60%的支持。
对在保税(港)区内设立总部的企业,从设立年度起,形成区级财力部分,前3年给予100%的支持,后3年给予50%的支持。在保税区内购置、自建自用办公、营业用房的,按建筑物办公、营业用途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补贴;租赁自用办公、营业用房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租赁期在3年以上的,按每平方米500元给予补贴。
同时,还对保税(港)区内名牌、著名商标企业及享受保税(港)区支持政策期满的企业,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先行先试 前景广阔
当前,青岛各个监管单位和管理部门正在积极行动起来,抢抓历史机遇,全力推进保税港区规划建设,使其尽快封关运营,产生效益。同时,一系列的创新和先行先试,也在酝酿之中。
“启运港退税”试点,就是一项带有重要战略性意义的突破。目前,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等保税港区,都正在积极地向国家争取开展“启运港退税”试点。青岛也正酝酿中。
所谓“启运港退税”政策,就是,国内货物只要确认发往保税港区,即视同出口并在当地办理退税。这不仅可以大大简化企业通关手续,减少资金占用,提高物流效率,而且有利于形成港口之间资源共享、协作共赢的联动格局。
通过“启运港退税”政策带动,必将吸引经济腹地乃至周边省市箱源向港口集聚,有可能在未来5年内带动集装箱吞吐量以15%-20%的速度递增,区域物流成本也将平均下降15%左右。有关研究预测,就全省港口范围而言,将能创造出160万个就业岗位。
同时,“内外贸同船同港作业模式”也有可能进入试点。这一模式,是指在内支线外贸运输船上,允许装载国内贸易集装箱,也就是开辟一个新的“外轮捎带”运输市场。开展这项业务,既有利于船舶船位利用率的提高,有利于缓解内支线泊位不足的矛盾,另外还可以大大降低进出口货物的中转成本,促进集装箱枢纽港的建设发展。
另外,从目前已经运作的洋山保税港区情况来看,对国际集装箱拆拼集拼中转业务,海关备案的程序仍比较繁琐,保税港区内货物还不能像国际自由港那样以非常简便快捷的方式进出,这些瓶颈,无形中增加了国际中转的成本和时间。据了解,目前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三个保税港区还正在试行“船籍港”政策,即新船在保税港内进行保税登记取得中国籍、悬挂五星红旗后,从事境外国际运输,不属于进口,不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这一方式,有利于促进我国国际航运业的良性发展。这些,都将是青岛保税港区下一步创新和先行先试的重点和突破口。
明确的功能定位是保税港区发展的前提,所以,依托不同定位的功能拓展,也将越来越成为各地保税港区跨越式发展的突破热点。目前,区位优势不同的各地保税港区在发展基本功能的同时,正在选择不同的特色功能作为发展的重点,如洋山保税港区具有发展国际分拨、国际集拼的比较优势;东疆保税港区依托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优势,正在离岸金融方面寻求突破;海南洋浦保税港区则主要依托周边石油化工产业集群,发展能源、原材料的交易中心。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依托,则是一个具有极佳区位优势的成熟的枢纽港,因此产生了全国首创的保税港“青岛模式”,这一点,对于国际分拨、国际采购、国际配送等业务的吸引力非常大,所以,目前,东方海外、嘉里大通和伏特埃等30多家跨国物流巨头、国际知名港航企业,都正在以设立亚太全球物流中心、中国采购中心、分拨中心等各种同形式、方式,纷纷前来洽谈业务或达成合作意向,有意入驻保税港区。由此,青岛的目标是,争取到2010年港区全面封关运营时,能带动青岛港口集聚1500万标箱的吞吐量及3亿吨的吞吐能力,带动全省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到6亿吨以上,推动青岛建成“资源配置型”国际航运中心,成为环渤海经济圈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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